2011年9月26日 星期一

行政法院(88訴03932)的行政訴訟起訴狀,本人以複寫方式成一式三份、其中兩份係88年04或05月台高院調查期日在法庭親交周武榮律師,周律師允諾『代為寄狀』,伊亦真的有寄才會有(88訴03932號)的分案案號、另一份供周律師參考、

二、行政法院(8803932)的行政訴訟起訴狀,本人以複寫方式成一式三份、其中兩份係880405月台高院調查期日在法庭親交周武榮律師,周律師允諾『代為寄狀』,伊亦真的有寄才會有(8803932號)的分案案號、另一份供周律師參考、伊是91年、7月寄到后里返還本人、本人脫離冤獄狀態後才能整理及參閱(按:母親在910704之拙愚母難日將周律師的前開包裹連同月旦出版公司的寄書、本人交寄黃紅霞律師的三件包裹送到台中,然而台中徒眾在本人領收後就以強制保管不讓本人使用之違憲違法范行大行其盜!)
目前手頭上係當年交付周律師的複寫本,老師若院欲參閱(約60頁),請明確指示並依據前開模式(本人遞寄、老師視需要影印存參後寄返本人)

三、最高行政法院(8803932號)個案,本人亦在前述的雙訴救濟按不救不濟後踐行檢察\監察\刑事司法\民是司法\懲戒\憲法訴訟救濟……當然也是因為OSP徒眾(特別凌虐權力關係)以就源劫奪書狀遞寄本、安檢竊奪書狀自存本之大行其盜之刑事犯罪來包庇自身享有豁免權、免責權。
四、關於本人前述之政大研究生\研協會會長的個案,本人會詳述上情後重新踐行雙訴救濟權的個別個案救濟
二、如果機緣方便,政治大學法學院師生認為可行,本人可以隨時在老師的指示囑諭北上,一同跟正大法學院師生交流對談;如果比照多年前之許玉秀教授在法研所針對「夏興國案」開設專題研究課程….等模式,本人亦可提供相關卷證供研究探討
四、許玉秀大法官將於09月間任滿,如果機緣方便,是否能參採許大法官在<黃東熊教授65大壽紀念研討會\論文集>的模式,針對『蘇建和案』發表評鑑報告,來對『夏興國案』進一步的專題探討;拙愚亦曾試著聯絡台大之林鈺雄教授、政大的何賴傑教授、高雄大學張麗卿教授及若干律師道長是否願意對『夏興國案』個案研究云云~~本人目前的「上網源流」資訊公開一直窒礙延擱,希望近日能夠找到相關資源協助拙愚為之!

五、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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